44项涉税审批项目取消 涉及外商投资审批项目16项
自北京市国税局了解到,继2002年10月和2003年2月国务院分两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后,国务院近日作出决定,第三批再取消和调整495项行政审批项目,其中取消涉税行政审批项目44项。至此,国务院决定取消的涉税行政审批项目已达69项。
此次公布取消的44项涉税行政审批项目中,涉及外商投资和外籍个人的审批项目有16项。此外还包括对出口货物退(免)税A类企业列名的审批;对高新技术企业减免税的审核;对低污染排放小汽车减征消费税的核准;对个人认购股票等有价证券而从雇主取得补贴收入分期计入应纳税所得额的核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