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進口商品經營管理暫行辦法有何規定?
問:大陸進口商品經營管理暫行辦法有何規定?
答:1994年7月1日起實施,對進口商品經營實行目錄管理。對少數關係國計民生以及國際市場壟斷性強、價格敏感的大宗原材料商品列入目錄,實行核定公司經營管理,即由經核准有經營能力和優質服務的外貿公司(包括專業外貿公司、綜合外貿公司、工貿公司、聯合外貿公司和有進出口經營權的商業、物資公司,下同)經營;易貨貿易、進料加工、來料加工的進口經營管理,另按規定辦理,經濟特區進口單位進口特區自用的商品,按進出口企業的經營範圍自行進口。原規定商品12種,但中共在入關議定書草案中,又增列食用油及糖兩項,一共14項如下表。其餘目錄以下商品由具有進出口經營權的各類企業,按照企業的經營範圍自主經營。
統由國營貿易進口的產品
統由核定公司進口的產品
產品項目
穀物、棉花、食用油、糖、化肥、提煉油、原潘油及煙草
原木、膠合板、羊毛、晴綸、天然橡膠及鋼材
執行單位
1.中國糧油食品進出口公司(穀物、食用油及糖)
六十至一百家核定公司
2.中國紡織品進出口公司(棉花)
3.中國化工進出口總公司(化肥、提煉油、原油)
4.中國國際石化聯合公司(提煉油、原油)
5.中國聯合石油公司(提煉油、原油)
6.中國煙草進出口公司(煙草)
自由化計畫
無計畫。中共承諾將完全遵守WTO有關國營貿易的規定
這項措施將在入會議定書生效後五年內終止。但對於原木、膠合板及羊毛的措施則於三年內終止。